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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頭賣藝等同乞取施捨
根據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》,街頭賣藝等同行乞,一旦被捕將會面「乞取施捨罪」及「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等」檢控,若罪成將會面臨罰款及監禁的懲罰。
「乞取施捨罪」,即任何人到處流浪,或在任何公眾地方、街道或水道乞取或收取施捨,或導致、促致或鼓勵任何兒童作上述事情,均屬犯罪。
違例者可被罰款及監禁
定罪後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,可判處罰款500元及監禁1個月;若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,可判處罰款500元及監禁12個月。新報記者